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市公安局“扫黑办”多次接到群众举报康力等人涉嫌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线索。市局高度重视,要求河北省邢台市邢台县公安局深入核查,依法严厉打击。邢台县公安局迅速成立工作专班,通过外围走访调查、深入发动群众等措施,对康力等人违法犯罪线索进行了全面核查。
犯罪嫌疑人祝某
经查,1月7日,犯罪嫌疑人祝某(曾用名:康力,37岁,汉族,现住邢台市桥西区)因与李某争夺往南和县某制管厂的送货业务,祝某以李强的货车司机向交警提其名字为借口指使其手下人员周某兆(绰号“老周”,男,54岁,巨鹿县人)等人将李某的7辆载货车扣押在邢台县某处,其中3辆货车被扣押至2月26日,给受害人李某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后经邢台县涉案物品价格鉴证中心评估,给李强造成的经济损失为50409元)。在车辆扣押期间,祝某手下张某辉(曾用名:老赖,男,39岁,邢台市桥东区人)将3辆货车的轮胎气放掉,并将停放在某物流园内的货车的锁芯用胶粘住。此外,该团伙成员对被扣押的车辆采取用车辆围堵以及看守的方式使李某不能、也不敢将货车开走。在车辆被扣押期间,祝某及其手下人员多次到李某位于邢台县的货场滋事,逼迫李某与他们见面。
在案件侦办期间,迫于公安压力,3月4日,祝某、周某兆、张某辉、陈某涛(男,31岁,邢台市桥东区人)4名犯罪嫌疑人主动到邢台县公安局投案,邢台县公安局于当日依法将该四名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3月11日,犯罪嫌疑人翟某(男,35岁,邢台县南石门镇人)主动到邢台县公安局投案自首。3月25日,办案民警将该团伙另一犯罪嫌疑人侯某超(男,25岁,邢台市桥东区人)在其家中抓获。目前,祝某等5名骨干团伙成员已被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翟某被取保候审,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刘顺广、胡玉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