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推动生态环境领域执法更加规范化、合理化,进一步提高行政非诉执行工作质效,8月27日,娄底市生态环境局、娄星区法院联合召开行政执法与非诉执行工作会商会。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邓有武,娄星区法院副院长、三级高级法官颜莉芬及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座谈会上,区法院介绍了近年来生态环境领域行政执法决定的强制执行情况,通报了当前行政非诉审查案件中所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为确保行政执法与非诉执行工作有效衔接,与会双方就行政执法过程中法律法规等依据的适用、行政处罚金额的计算、法律文书的送达等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探讨。
娄星区法院颜莉芬表示,作为司法机关,法院会坚定支持生态环境领域的依法行政、依法执法工作,不断强化生态环境领域行政非诉执行工作,进一步加强与生态环境部门的沟通交流,共同推进生态环境领域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切实守护好生态环境生命线。
市生态环境局邓有武指出,此次会商意义重大,强化“府院联动”有利于促进生态环境领域高质高效执法,助力推动行政争议案件实质性化解。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将坚持精准、科学、严格依法执法,严厉打击破环生态和污染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为百姓守护好碧水蓝天。
下一步,两单位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充分发挥“府院联动”机制作用,切实做好生态环境领域行政执法与非诉执行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衔接有力、高质高效有序运行,为保护娄底生态环境、守护好绿水青山作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