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基层网讯(通讯员:刘泽曦)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群众的消费习惯也逐渐从传统消费向电子消费转变,期间伴随着出现了新形势下的非法集资行为。非法集资是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因参与非法集资活动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而所形成的债务和风险,不得转嫁给未参与非法集资活动的国有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以及其他任何单位。这意味着一旦社会公众参与非法集资,参与者损失不受法律保护。
2024年6月是第十二个全国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为增强大家对集资诈骗的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黄陵县人民检察院以“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为主题开展了防范非法集资的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干警们通过悬挂宣传条幅、发放宣传手册和宣传小礼品等方式用简单易懂的语言为居民讲解如何辨别非法集资、非法集资的主要形式和常见手段、如何避开非法集资陷阱、非法集资有哪些危害等防范知识,并提醒居民保护自己的身份信息及银行账户信息,不要听信“一夜暴富”的神话,要将自己的“钱袋子”放在对的地方,不能因为贪图高额利润而入了非法集资的圈套,让辛苦攒了大半辈子的钱就这么给骗走了。
通过本次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让群众充分认识到非法集资的危害性,切实增强了群众辨别非法集资的能力和防范非法集资的意识。下一步,黄陵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开展内容丰富的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为切实提高群众的自我保护能力努力奋斗!(供稿:第一检察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