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何某、万某与邵阳某银行签订了《个人借款合同》和《最高额抵押合同》,并提供多套房产作为抵押物向银行借款1000万元用作工程流动资金。次年11月,何某、万某开始停止归还贷款利息,银行多次与何某、万某协商无果后在2023年9月向北塔区法院提起了诉讼。
立案庭在收到诉讼材料后,首先与何某、万某进行了深入的沟通,何某、万某表示由于不可抗力和一些其他的因素导致了经营困难,本与原告方银行是多年交易的“老伙计”,发展至此也满是无奈。立案庭通过此次沟通了解到了其中缘由,随即联系了银行,表示法院会坚决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希望银行能给对方一次机会将矛盾化解,将损失挽回。9月,立案庭先后组织了两次调解。从“情”入手,多年交易至双方关系非比寻常,遇上困难更应相互支持、理解,由此引出双方困难,表达真意,让对方看到诚心。再以“理”释“法”,通过对“理”的讲解,用日常语言来阐述法律法规,经过两个小时的沟通,双方达成初步意见,并约定10月份在法院的帮助下达成解决方案。10月份,双方再次来到法院,相比于之前双方脸上多了一份轻松,也多了一份笑语,在经历了一个多小时的和谈后,立案庭最终终于促成双方调解成功,双方对于借款归还方式、归还时间、利息减免等问题也都有了一致的解决方案,多年“老友”将继续并肩前行。
今后,北塔法院将始终坚定“司法为民”的目标,在学习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同时,不断注入北塔“元素”,寻求高效、优质的纠纷解决机制,做到纠纷友好化解、问题追本溯源、解决方式多样,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护航,奋力营造更好的营商环境。(作者:杨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