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基层网讯:近日,黄陵县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在燃气安全现场检查工作中发现,存在部分餐饮经营场所使用醇基燃料、丙烷、生物质燃油等情况,按照省安委会《全省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实施方案》 (陕安委 19 号)文件要求,餐饮经营场所禁用醇基燃料、丙烷、生物质燃油。9月28日,县应急管理局积极配合专班对所管辖企业城镇燃气进行专项督查检查,重点摸排辖区内餐饮单位储存、使用醇基燃料、丙烷、生物质燃油等新型燃料相关情况。
督导检查组深入餐饮后厨、库房进行检查,通过与餐厅负责人沟通交流并实地查看,对醇基燃料进货渠道、供货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及检测报告闪点数值进行现场核查。一经发现违法使用醇基燃料、丙烷、生物质燃油等新型燃料,依法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整改。严厉打击餐饮场所非法储存、使用醇基燃料的行为。
接下来,我局将持续开展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醇基燃料、丙烷、生物质燃油等新型燃料行为,切实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科 普 知 识
醇基燃料到底是什么?
甲醇燃料(学名醇基液体燃料),俗称“生物油、环保油”,主要成分为甲醇,同时掺入了一定比例的汽油、组分油等其他液体燃料,闪点≤60℃,属于易燃有毒危险化学品,不宜在封闭空间中使用。
“生物油"的危害有多大?
甲醇本身对人体中枢神经系统、呼吸道、视神经都有损害,而且极易挥发,在存储、燃烧使用过程产生气体对人体有隐形伤害。目前在市面上流通的“生物油、环保油并非完全是这种新型液体燃料,而是采用化工废液,内含较多有害杂质的化工燃料,经特殊加工制作而成一种液体,使用过程危害性更大。
一、闪点低,易燃易爆炸
“生物油”闪点低于60℃,易燃易挥发,遇到明火、高温可引起燃烧爆炸,与氧化剂接触发生化学反应也会引起燃烧。在火场中,受热的“生物油”容器有爆炸危险。
二、颜色浅,泄漏不易察觉
“生物油”颜色可能是无色或者淡黄色,有刺激性气味,由于颜色浅,泄露之后不易被察觉,安全隐患大。
三、蒸气比重大,危险性强
“生物油”蒸气比重比空气大,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区域,遇到火源会着火回燃,易引发安全事故。
“环保油”能否应用于餐饮业?参与制定国家标准《醇基液体燃料》(GB 16663-1996)的专家张榕林介绍,甲醇液体燃料属于醇基液体燃料,可做替代能源,但它易燃有毒,必须在严格规范的管理下使用,从现有的情况看,它适合作为工业企业的窑炉能源使用,不适宜民用。
另外,在火灾危险性物品分类中,甲醇属于非常危险的甲类物品。根据我国《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它不能附设在民用建筑内经营、存放和使用。这就是说,居民不能在家使用甲醇液体燃料,餐馆也不能使用。
请依法使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
或用电进行餐饮经营
安全有保障,耐烧又省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