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董干边境派出所移民管理警察在辖区开展入户走访工作时救助了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雉鸡。
当日,该所移民管理警察村民陶某家中开展入户走访时,庭院角落铁笼里关着的“鸡”引起了民警注意,根据民警过往救助保护动物经验,民警察觉这只“鸡”有问题。
通过询问陶某得知,这只“鸡”是雉鸡,但不是人为捕捉、买卖的,因陶某家四面环山,经常会有野鸡、果子狸等动物出没,这只雉鸡是几天前自己跑到陶某家中的,当时陶某发现其左腿受伤了,陶某便用草药为其治疗,后将其留在家中喂养,准备待其恢复好后再将放生。
了解情况后,移民管理警察通过上网查找资料,并联系林业站工作人员进行核实,最终核实这只“鸡”是雉鸡,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同时向陶某说明雉鸡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要取得国家许可证后才能喂养,否则要承担相应的法理后果,陶某听闻后便主动将雉鸡交由移民管理警察处理。
目前,该所移民管理警察在检查雉鸡伤情无碍后,已经将其放归大自然。
移民管理警察提示:雉鸡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杨渴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