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法规,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进一步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法治化,9月15日上午,牌楼街道组织集中学习《四川省民族团结进步条例》,街道全体干部职工、各社区书记参加。
会议要求,一是全体干部职工要充分认识学习和贯彻《四川省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的重要意义,提高政治站位,加强民族宗教政策的学习,把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纳入到日常学习内容中。二是通过微信群推送、朋友圈转发、LED循环播放、集中宣传等方式,在辖区内广泛开展民族团结法治宣传教育,引导辖区居民自觉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入家庭、家教、家风,自觉抵制民族歧视、民族侮辱、民族分裂和危害国家统一的言行,为促进民族团结贡献力量。三是要以此次学习贯彻《四川省民族团结进步条例》为契机,严格执行党的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切实做到尊重和保障各民族合法权益,不断促进各民族群众相互尊重、团结互助,推动民族团结创建工作有质有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