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基层网讯 (通讯员 实言)近几个月来,新化县圳上镇持续高温干旱天气,旱情持续,森林防火形势依然严峻。为进一步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增强防火安全意识,杜绝野外违规用火行为,以案例作典型,确保不发生森林火灾。
案例6:2022年10月18日,干家村村民陈某一,在责任田里烧杂草。其行为违反了《湖南省森林防火条例》有关规定,已构成违法,责令写检讨书,并罚款200元。
案例7:2022年10月18日,太原村村民余某兰,在责任田里烧杂草。其行为违反了《湖南省森林防火条例》有关规定,已构成违法,责令写检讨书,并罚款200元。
案例8:2022年10月19日,龙山村村民方某才,乱丢烟蒂,引发山火。其行为违反了《湖南省森林防火条例》有关规定,已构成违法,被县公安机关行政拘留5天,并处行政处罚。
案例9:2022年10月19日,松山村村民陈某文,在责任土边烧杂草。其行为违反了《湖南省森林防火条例》有关规定,已构成违法,通过“村村响”做检讨,协助护林员户户签订承诺书,并罚款1000元和交1000元保证金。
案例10:2022年10月19日,懂易村村民任某某,在责任田边烧杂草。其行为违反了《湖南省森林防火条例》有关规定,已构成违法,责令写检讨书,打锣宣传森林防火,并处2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11:2022年10月19日,中路村村民王某昆,在责任田边烧杂草。其行为违反了《湖南省森林防火条例》有关规定,已构成违法,责令写检讨书,打锣宣传森林防火,并罚款400元。
案例12:2022年10月20日,小熊山村高苍院组村民方某花,在责任土里烧杂草。其行为违反了《湖南省森林防火条例》有关规定,已构成违法,责令写检讨书,检讨书发至各网格群,根据村规民约罚款500元,并处2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13:2022年10月20日,小熊山村陆家院组村民王某梅,在责任田里烧杂草。其行为违反了《湖南省森林防火条例》有关规定,已构成违法,责令写检讨书,检讨书发至各网格群,根据村规民约罚款500元,并处2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14:2022年10月20日,徐家村村民代某芬,在屋边烧杂草。其行为违反了《湖南省森林防火条例》有关规定,已构成违法,责令写检讨书,打锣宣传森林防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