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24日下午4时56分,我县收到西安市联防联控办反馈,我县居民与我省发布新冠肺炎确诊病例13为同空间、同时段的密切接触人员。现将其活动轨迹通告如下:
戴某于10月20日16时20分左右在西安市乘坐顺风车回黄龙,于18时左右到黄龙县石堡镇吉家河小区下车,之后自驾私家车于20时左右回到黄龙县白马滩镇白马滩行政村孙家坡村家中;10月21日-23日未外出;10月24日,自驾私家车于7时左右到黄龙县石堡镇砖瓦窑沟口路边停车,在工会小吃停留2-3分钟左右买菜盒带走,7时30分左右县医院采核酸,8时左右离开医院回到车里,13时-14时在步行街Biáng biáng面馆就餐,14时左右在县医院大门口等候核酸报告,15时左右取得核酸报告后回到车中,15时50分左右驾车到三友加油站加油后返回白马滩家中,17时左右回到白马滩家中再未外出。我县接到协查函后,立即对戴某进行了管控,于20时落实了集中隔离措施,21时疾控中心流调结束,对与其有密切接触人员也进行了管控,目前戴某两次核酸检测阴性。
为确保您和家人及他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黄龙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紧急提醒如下:
一、请在上述时间、地点与该人可能有接触或轨迹交叉的人员,第一时间向乡镇、村(社区)或工作单位报告,并配合落实隔离观察、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疫情防控措施。
二、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请佩戴好一次性医用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立即到黄龙县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就医过程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就诊时请主动详细告知医生个人旅行史、接触史,以便于及时排查。如隐瞒相关接触情况,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三、请广大居民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主动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积极主动接种新冠疫苗,落实好个人健康防护措施,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不扎堆、少聚集。
黄龙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1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