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化县公安局枫林派出所深入贯彻“反诈打跨”工作要求,积极摸排线索,严厉打击贩卖银行卡违法犯罪活动,6天时间共查获5名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嫌疑人。
8月17日,枫林派出所根据可靠线索,发现王某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重大嫌疑,即传唤其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
经查,2021年1月至2月,王某先后办理2张银行卡以1000元每张的价格卖给他人用于电信诈骗,后来又将其母杨某华的2张银行以同样的价格贩卖,两次共获利4000元。
8月17日,民警通过研判,发现曾某文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重大嫌疑,即开展劝投工作。8月18日16时许,曾某文到枫林派出所投案自首。
经查,曾某文于2020年9月办理一张银行卡出售给他人用于电信诈骗,获利700元,该卡涉案金额上百万元。
8月19日11时许,成某胜主动到枫林派出所投案自首,如实供述其提供本人银行卡给他人用于诈骗活动获利3000元的犯罪事实。
8月19日,民警发现袁某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重大嫌疑,随即开展劝投工作。当日17时许,袁某到枫林派出所投案自首。
经查,袁某于2020年12月使用其本人身份证在甘肃兰州办理2张银行卡出售给他人用于实施电信诈骗,获利2500余元,其所出售的银行卡涉案金额上百万元。
8月23日,胡某梁主动到枫林派出所投案自首,如实供述其提供本人银行卡给他人用于诈骗活动获利4000余元的犯罪事实。
目前,王某等5人均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依法采刑事强制措施,案件在进一步深挖侦办中。(来源:枫林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