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王站锋 柳丽珍)近日,在武乡县辖区内,一男子在不到百日的时间里,连续两次饮酒驾驶皆被同一民警查获,真可谓是巧合。
10月21日晚,武乡县交警大队洪水中队民警张晓东协同中队民警在辖区322省道尚元村路段开展夜查行动时,拦停了一辆小型普通客车例行检查,闻到驾驶员一身酒味,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在处理过程中,民警张晓东发现驾驶员似曾相识,而驾驶员刘某也感到非常吃惊,没料到,在同一道路上竟然再次被同一民警查获。原来在8月14日,刘某因饮酒驾驶在322省道洪水路段被民警张晓东第一次查获,心存侥幸的刘某因涉嫌二次酒驾,将面临法律的严惩。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二次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驾驶证。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当中。
武乡交警提示:请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莫要心存侥幸,生命不会给你重来一次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