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王站锋 李官海)7月27日21时许,夏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秩序股民警在城区警校十字路口夜查执勤中,査获一起小型轿车超员违法行为,该小型轿车核载5人,实在6人,超员1人,对此,执勤民警立即要求驾驶人将超过核载人数的乘客转运,并依法进行对驾驶人李某进行了处罚;同时对驾驶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告诫其超员、超载、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和严重后果。
夏县交警提示,超员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一旦发生事故,将会造成严重的后果。无论是驾驶人,还是乘客,都应该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不超员超载,不乘坐超员车辆,保障自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