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王站锋 秦旭东)7月13日下午,平顺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四中队民警在辖区341国道开展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减量控大查处交通违法专项行动。
16时许,一辆车牌号为:晋D9J62~的黑色小轿车由东向西进入民警的视线。
该车司机王某看到警察后,就把车停在路边小树下,不时地探出头来四处张望。
一开始民警还以为他是在等人,也没有在意,可是过了很长时间,民警注意到,司机两眼直盯盯地盯着民警,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带着问题民警上前拉开了车门。
打开车门这一刻,民警明白了该车停下不走的原因__司机喝酒了。
经检测,该车司机王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34mg/100ml。
民警依法给予王某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