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王站锋 李璐)6月23日早晨6点40分许,在太行路与红星街交叉路口,一辆电动车经过路口时闯红灯,与一辆正常行驶的轿车相撞发生事故。
随后晋城公安交警二大队事故民警调取事发路口监控,发现电动车闯红灯进入路口,与高某驾驶的晋E号牌小轿车相撞,电动车驾驶人孟某瞬间被撞飞,幸亏孟某当时正确佩戴了安全头盔,所以只是身体多处挫伤。
经事故民警认定:电动车驾驶人孟某某违法了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承担此事故的主要责任,而小轿车驾驶人高某因经过十字路口时未观察路面情况,承担本次事故的次要责任。
交警提醒:红灯千万次,生命只一次,头盔是个宝,骑车要戴好,路口莫要急,安全再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