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夏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巡警一队在232省道中留段执勤时,查获一起无牌无证驾驶农用车违法行为。
当日16时许,民警在中留段执勤时,发现无牌农用车违法载人,民警示意该农用车停车,接受检查,发现驾驶人郑某无法当场提供驾驶证。经公安信息综合网查询,该驾驶人郑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人郑某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民警依法对驾驶人郑某无牌无证驾驶农用车违法载人行为进行了教育处罚。
夏县交警提示:无论驾驶什么车辆,都要做到“六不要”:不要无证驾驶、不要驾驶无牌车辆、不要超载超员、不要客货混装、不要驾驶改装或报废农用车、不要驾驶农用车上高速公路。(王站锋 李官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