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工作的实施意见》新闻发布会
中国基层网上饶8月14日消息(记者 蒋治国 叶茹琴)8月14日上午,记者从上饶市《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工作的实施意见》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的决策部署,全力做好新时代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工作,根据上饶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市民政局代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工作的实施意见》,经市政府常务会和市委常委会先后研究同意,于2018年8月7日正式印发。
一、起草依据
实施意见制定的主要依据是赣发〔2018〕7号《中共江西省委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大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力度的意见》。
二、起草过程
《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通过OA系统向市直24家有关部门和单位征求意见,其中10家单位提出修改意见。7月17日,市政府法制办出具了合法性审查意见。
三、主要内容
本实施意见分五个部分。第一部分,充分认识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的现实意义。第二部分,明确城镇脱贫解困工作的对象类别和目标任务。对象类别是城镇特困人员、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支出型贫困低收入家庭。目标任务是到2020年,稳步实现城镇贫困群众“两不愁三保障”,确保小康路上一个都不掉队。第三部分,实施城镇脱贫解困的工作步骤和基本原则。2018—2020年分三步走,完善脱贫解困政策措施、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工作深入推进、脱贫解困帮扶成果进一步巩固。坚持托底保障、精准帮扶、动态管理、系统集成、社会参与等五大原则。第四部分,明确了相关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第五部分,提出了有关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