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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回应将9岁孤女列为“老赖”:执法人员机械执法 已解除对女孩限制消费

2020-12-16 09:46:43    来源:北青网    访问: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法院12月16日凌晨发布通报,回应“对9岁孤女被列为老赖”一事,法院称对未成年人发出限制消费令不符合相关立法精神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法院已依法解除了限制消费令。

据媒体此前报道,8年前,女孩小曼(化名)生父杀害妻子和岳母,变房产收取了55万卖房钱。目前,该房屋因转卖无效由小曼继承,使用该房7年的买房人要求退还买房款。对此,女孩外公表示,女孩生父将卖房钱或挥霍或送他人,女孩没拿一分钱,也无力承担债务。而女孩被判需承担父亲债务,并被限制消费,成为“老赖”,此事随后引发热议。

针对此事,郑州市金水区法院12月16日凌晨发布回应称,近日,法院执行人员对一名九岁儿童采取限制高消费的执行措施,引发广大网友高度关注。法院立即对案件进行了复查,现在,法院郑重地对大家说一声:我们错了!发出限制消费令不符合相关立法精神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是错误的。法院已依法解除了限制消费令。对未成年人我院就此错误向当事人和网友诚恳道歉。

金水区法院同时称,儿童健康成长高于一切,个别执行人员机械司法,造成了很不好的社会影响,在今后工作中,将认真汲取教训,正确理解立法和司法解释精神,牢固树立审慎、善意、文明的执行理念,把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放在最优先的位置,追求情、理、法相统一的司法目标,公平保护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由衷感谢并诚恳欢迎广大网友的监督和关心。

(北青-北京头条记者 付垚 实习生 霍紫薇)

[责任编辑:辛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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