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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发布44号通告!武陟公布8名密切轨迹!修武全域被划为防范区!

2022-03-18 21:27:18    来源:河南省教育厅    访问:    

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在我市航空港区开展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应急实战演练的通告

(2022年44号)

为有效应对复杂严峻的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全面提升我市疫情依法防控、科学防控和高效精准防控水平,进一步检验我市信息流转共享、平急转换能力、流调溯源能力、核酸检测能力、社会管控保障能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拟开展疫情防控实战演练。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演练时间:2022年3月19日8:00—20日8:00。

二、演练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

三、本次演练是一次全链条、全过程、全要素综合实战演练,将进行风险人员排查、流行病学调查、转运隔离、实地核酸检测、部分区域封控、消杀、实行部分区域交通管控等。

四、演练期间的部分区域封闭措施,可能会对部分居民生活和交通造成短暂影响,演练结束即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请予以理解和配合。

五、演练区域内相关单位、个人请积极配合属地疫情防控演练要求,自觉维护演练秩序,参与核酸检测。

六、演练期间,请广大市民不用恐慌,不驻留聚集观看,不拍照、录像,不在网络社交媒体随意转发演练现场的相关内容,以免误导公众。对恶意传播不实内容和散布谣言者,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目前国内疫情呈现多点散发、多发、频发,形势复杂严峻,请广大市民务必做好个人防护,戴口罩、勤洗手、勤通风、不聚集,少外出,积极接种疫苗,认真遵守各项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疫情防控的第一责任人。

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3月18日

武陟县发现8名密切接触者!

活动轨迹公布!

2022年3月18日8时左右,武陟县收到外地协查一例确诊病例王某某的八名密接人员的信息后,立即开展流行病学调查、人员排查管控、核酸采样检测、消毒消杀等工作。目前,已将流调中确定的次密接者进行了隔离管控和核酸检测。现将八名密接人员返武后活动轨迹通告如下:

密接1:杨某某,2022 年 3 月 12 日 15:41 乘坐郑州发往武陟的 G1948 次列车 08 车 002F,16:07 到达武陟站,出站后,骑共享单车到黄河交通学院。全程佩戴口罩。3 月 13 日至 3 月 17日杨某某均在学校生活和学习。3 月 18 日在学校上课。

密接2:陈某某,2022 年 3 月 12 日 15:41 乘坐郑州发往武陟的 G1948 次列车 08 车 005F,16:05 到达武陟站,出站后,骑共享单车到黄河交通学院。全程佩戴口罩。3 月 13 日至 3 月 17日陈某某均在学校生活和学习。3 月 17 日约 16:00 外出学校门口快鸟驿站、韵达快递点取快递,随取随走。回到学校后去邮政快递点取快递,取后回宿舍。全程佩戴口罩。3 月 18 日在学校上课。

密接3:2022 年 3 月 12 日 15 时 41 分马某某乘坐 G1948 列车(08 车厢 005D 座)从郑州到武陟,16 时 10 分左右到达武陟站(乘车期间全程佩戴口罩);后其朋友古某开私家车将马某某接到懿品阁 17 号楼 1 单元 1502 家中(坐车未佩戴口罩),到家后未外出;19 时左右和古某及女儿一起去朝阳一街与黄河大道交叉口西北角七月花坊购物,随后到七月花坊附近路南,婴儿用品店(店名不详)购物;20 时左右返回古某家中,未再外出。3月 13 日 10 时 30 分和朋友古某、苗某、常某某、靳某某、朱某某和古某女儿、常某某女儿、朱某某女儿一起在迎宾大道四公子剁椒鱼头包房 205 就餐;13 时左右就餐结束;14 时自驾车到世博商场二楼、三楼购物,期间全程佩戴口罩;16 时 20 分由朋友靳某某、常某某自驾车将其送至武陟高铁站,17 时坐高铁返回郑州。

密接4:刘某,2022 年 3 月 12 日 15:41 刘某在郑州高铁站乘坐 G1948(08 车厢 001F)于 16:05 到达武陟高铁站,出站后步行到公交站点坐 103 路公交车(发车时车上乘客已坐满,均佩戴口罩)于 16:25 到达武陟劲牛车站,后又乘坐 217 路或 203路(记不清)公交车(当时车上坐满学生,均佩戴口罩)于 17:00到达武陟县三阳乡派出所下车,下车后步行到三阳村青年南街34 号家中;18:00 刘某自驾车(豫 H7807K)到三阳乡北凡村女朋友李某某家,和李某某、李某某的奶奶、父母有接触,20:30 刘某自驾车回到武陟县三阳乡三阳村青年南街 34 号家中,未再外出。3 月 13 日 13:30 刘某从家中出发步行到三阳乡派出所门口,于 14:00 乘坐焦作—武陟的客车(当时车上乘客有三分之一,均佩戴口罩)于 14:30 在武陟宾馆下车后,步行至武陟兴华路行政服务中心门前公交站乘坐 101 路(车上人不多,均佩戴口罩)到武陟高铁站,15:58 乘坐 G3191 于 16:21 到达郑州高铁站,转乘地铁 1 号线到东风南路公交站,坐 S132 路公交车(车上人不多,均佩戴口罩)于 17:15 下车后步行至郑州市金水区龙兴家园 2号院 7 号楼 1701 室,未再外出,当时和室友仝某某、张某某、常某某、仝某某有接触。3 月 14 日 10:30 刘某某骑电动车于 11:00到达郑东绿地中心双子塔北塔 2711 室参加面试(当时面试官一人,均佩戴口罩),11:30 刘某骑电动车于 12:00 到达郑州市金水区龙兴家园 2 号院 7 号楼 1701 室,未再外出。3 月 15 日 9:15刘某骑电动车到长通家具厂(河南省管城回族区永平路与七里河南路交叉口东北约 120 米)电商部门(当时有两名同事,信息不详)上班,于 12:00 骑电动车回到郑州市金水区龙兴家园 2 号院7 号楼 1701 室,未再外出。3 月 16 日刘某在家中未外出。3 月17 日上午刘某未外出,16:00 骑电动车于 16:30 到达金水区王鼎国际 12 层 1209 室参加面试(当时面试官一人,均佩戴口罩),17:00 面试结束后骑电动车回到郑州市金水区龙兴家园 2 号院 7号楼 1701 室,未再外出。3 月 18 日未外出。

密接5:靳某,3 月 12 日 15 时 41 分靳某从郑州站乘坐 G1948次列车(08 车 11B 号)于 16 时 05 分到达武陟站,骑共享单车回学校,之后未离开学校。3 月 13 日—3 月 17 日靳某在学校未外出。

密接6:陈某某,3 月 12 日,陈某某乘坐 G1948 列车(08车 007C 座位)从郑州到武陟,16:05 下车后,由妻子荆某某开私家车(豫 H9A797,车上还有其儿子陈某某)到武陟县人民医院看病,陈某某和荆某某在医院门诊扫码后乘坐电梯到二楼骨一科 3 号诊室(马某某医生)咨询陈某某腿疼的问题,当时诊室只有医生、陈某某和荆某某三人。大概停留五分钟之后,陈某某和荆某某乘坐电梯离开医院门诊部,开车返回宁郭镇南睢村北三东街 32 号家中,未再外出。自述全程佩戴口罩。

密接7:张某某,3 月 17 日 9:15 时左右张某某到修武县人民医院作核酸检测,确诊病例王某某在她前面距离一米远,采集核酸时未戴口罩,从医院出来后回到修武县正浩家电,19:30 时从正好家电关门回家未外出。3 月 18 日 6:40 开车到武陟县亿通驾校考试(亿通驾校负责人闫某)同行车上还有其他 4 人,张某某全程戴有口罩。截至目前电话流调时人仍在武陟县亿通驾校。

密接8:程某某,3 月 12 日 8 点 52 分,程某某乘坐出租车前往上海虹桥火车站,9 点 20 分,到达上海虹桥火车站,10 点52 分,程某某乘坐上海虹桥至武陟 G1948(8 车 4D)前往武陟,16 点 05 分,到达武陟高铁站(程某某已向嘉应观乡报备),16点 15 分,曹某(母亲)和张某(母亲朋友)自驾车(粤 L901723)将程某某送至中水寨村家中,与曹某(母亲)和张某(母亲朋友)有密切接触,未外出也未接触其他人(全程戴口罩)。3 月 13日至 18 日,程某某在中水寨村家中居家隔离,未外出也未接触其他人。

武陟县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紧急提醒,请在上述时间、地点与以上人员有接触或有轨迹交叉的人员,第一时间自觉向所在村(社区)、单位报备,主动进行核酸检测,按要求落实防控措施。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请广大群众作好个人防护,不信谣不传谣,配合落实核酸检测、隔离管控、健康监测等疫情防控措施。如隐瞒相关接触史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武陟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3月18日

修武县全域被划为防范区!

相关区域实行分类管控!

3月18日,修武县发现5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快速有效阻断疫情扩散,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经专家组综合研判,现就相关区域实行分类管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对以下区域实行封控区管理

(一)王屯乡习村封控区范围:东至辛兰线,西至省道308改线西段,南至省道308改线南段,北至宁城路西延。

(二)产业集聚区封控区范围:东至云台大道,西至栗子园大道,北至武源路,南至产业集聚区纬一路。

(三)城区封控区范围:东至茱萸大道,西至青龙大道,北至新月铁路,南至万善路。

封控区内全体人员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管控措施,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开展核酸检测。

二、对以下区域实行管控区管理

管控区范围:东至茱萸大道和五老路连接,西至小郜路,南至修武县界,北至新月铁路。

管控区内全体人员实行“人不出区、严禁聚集”管控措施,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进行核酸检测和健康监测。管控区人员每户2天可安排1人在严格作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到社区指定地点购买生活物资。

三、对以下区域实行防范区管理

防范区范围:修武县全域。

防范区全体人员非必要不外出。确需外出的,需凭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社区(村)证明。各类非生活必需类公共场所暂停营业。学校及各类培训机构暂停线下教学。超市、农贸市场等基本生活物资供应场所严格执行“限流错峰、扫码测温、戴口罩、一米线”等防控措施。餐饮场所禁止堂食。药店暂停退热、止咳、抗生素、抗菌素等药品销售。

四、加强县域交通管控

在县域内各高速公路收费站及与其他县(市)区交界的国道、省道、县乡村道设置“交通服务站点”。对自公路出入修武车辆进行查验,原则上县域内所有人员不得离修;确需离开的,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公共交通、出租车、网约车暂停营运。保障特种车辆、民生服务车辆及工作人员通行顺畅。

五、强化管理和服务

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及时公布紧急求助电话,做好辖区内群众的生活保障、情感抚慰和心理疏导工作,注重解决残疾人、独居老人、外出就医等人群的特殊需求。

六、增强个人防控意识

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内居民要自觉落实上述管控措施,积极配合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工作,不得擅自外出,做好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等个人及家庭防护,注意饮用水和食品卫生。避免疫情传播风险。

以上措施,将依据疫情风险评估结果动态调整。封控、管控、防控管理期间,希望大家对出行和日常生活带来的不便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修武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3月18日

  紧急求助电话  

城关镇:0391-7192640

郇封镇:0391-7855008

七贤镇:0391-7822003

周庄镇:0391-7711217

云台山镇:0391-7709065

五里源乡:0391-7879958

王屯乡:0391-7744333

西村乡:0391-7800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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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热线:13373903939

邮箱:1392403049@qq.com

法律顾问:河南荣元律师事务所 张涛

来源 | 河南省教育厅。(声明:“中国基层网”刊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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