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基层网11月22日讯近日,湖南省武冈法院龙溪铺法庭灵活运用诉讼保全措施,成功调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最大限度促成企业双赢。
申某系某装饰工程公司经营者。2020年起,申某多次从罗某经营的装修建筑材料批发店购买建筑装饰材料,产生货款共计54余万元。因装饰工程公司仅支付了货款7万元,剩余货款一直未支付。经罗某多次催收未果,遂诉至武冈市人民法院,要求申某及装饰工程公司支付剩余货款47万余元,并提交了财产保全申请。
收到案件材料及财产保全申请后,承办法官唐菊华认为当事双方均为经营主体,若冻结装饰工程公司账户可能会影响到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利于企业发展。承办法官向申请人罗某释法明理后,罗某变更了保全请求,法院遂依法冻结了申某的个人账户,对公司账户未采取保全措施。
申某因个人财产被冻结,便主动联系承办法官,希望尽快调解处理,解冻账户。承办法官认真听取双方意见,反复向当事人言明利害,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最终,双方达成调解,申某当庭支付了货款27万余元,剩余货款也在一周后付清。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下一步,武冈法院将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保障作用,不断加大对涉企案件的调解力度,让纠纷快速解决,以司法护企、安企,让企业放宽心、敢投资,努力营造公正公平、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文:唐菊华、何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