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基层网11月28日讯近日,武冈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因土地纠纷引起的轻伤刑事案件,修复了受损的社会关系,取得办案“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2022年10月31日,被告人张某某因组里与当地加油站的土地纠纷,与现场施工人员朱某某(被害人)发生口角,并持砖头推倒朱某某,致使朱某某右桡骨远端粉碎性骨折。经鉴定,朱某某的损伤构成轻伤一级,朱某某提出数十万元的赔偿请求。
案发后,双方律师、基层组织、派出所多方参与调解,但因赔偿款差距较大,未能达成调解协议。该案立案后,承办法官王业太打破坐堂办案陈规,多次深入案发现场了解情况,并邀请社区工作人员与亲属共同做当事人的调解工作。通过承办法官多次释法说理,被告人张某某逐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与应承担的责任,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并当场兑现赔偿款。
下一步,武冈市人民法院将继续深刻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用心用情办好人民群众身边的“小案”,不断提升办案质效,为群众提供更加有速度、有力度、有温度的法律服务。
(王业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