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基层网5月18日讯5月16日上午,湖南省武冈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杨一、杨二等五名被告人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该案由武冈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蒋志强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人民陪审员组成七人合议庭进行审理。
2022年3月至9月期间,被告人杨一、杨二等五人多次在武冈境内赧水河自然流域使用电鱼工具。2022年9月9日凌晨,杨一、杨二等人开车去邓元泰吊脚楼水库电鱼的途中被武冈市农业农村局执法大队工作人员现场查获,并从其驾驶的小货车上收缴渔船1艘以及电鱼设备一套。据计算,杨一、杨二等五人非法捕捞草鱼、鲤鱼等水产品共计80.5千克。
经武冈市畜牧水产事务中心认定:杨一、杨二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所用渔法为电鱼作业,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条禁止使用的破坏渔业资源的捕捞方法。
庭审结束后,被告人表示认罪认罚并向媒体公开道歉。
近年来,武冈法院始终坚持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坚持对环境资源犯罪“零容忍”态度,依法严惩非法占用农用地、乱砍滥伐、非法捕捞水产品等犯罪,为武冈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龙晨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