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破解执行僵局、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如何保护资产闲置的商铺重焕生机?如何找准执行双方利益的平衡点?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给出了答案。面对740平方米商铺的腾退,他们以重新达成租赁协议的形式,替代了强制腾退商铺,既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又让被执行人的商铺得以继续正常经营,达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周某是一家板材店老板,自2021年7月起便未支付房租。曹某为追回房租,向岳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裁决被执行人周某立即腾退房屋并支付租金及占用费20万元。
因周某迟迟不履行仲裁裁决,曹某遂向岳阳中院申请了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岳阳中院执行干警多次前往周某经营的板材店,向其当面释法说理。期间,周某与曹某先后三次达成和解协议,但一到执行日期就百般推脱,企图逃避执行。于是,执行干警对周某采取了司法拘留15天的处罚决定。
“我真不是故意拖欠租金的,我以前也真没有想到不履行法院的判决裁定会这么严重。”拘留期间,周某向执行干警道出了心中的苦水,因受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经济下行的影响,板材销售量持续走低,店铺盈利每况愈下,经营十分困难。执行干警充分考虑到申请执行人曹某主观意愿在于腾房后继续出租,被执行人周某在承租期间装修商铺花费了近百万元的实际情况,一方面与曹某沟通,重新确认诉求,取得其谅解,另一方面与周某家属说明利弊,劝说其积极筹钱还房租。
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周某于解除司法拘留决定当天偿还9万元房租,并于20日内结清余下欠款。曹某也同意继续将商铺租给周某。
“岳阳中院厚植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找准双方当事人利益平衡点,灵活运用执行手段,帮助双方收获共赢,全力营造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岳阳中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聂晴晓说道。(李玉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