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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难”求“易”铿锵行

​ —— 江苏淮安中院打造“易执行”项目切实解决“执行难”

2022-11-07 11:38:24    来源:中国基层网    访问:    

“在疫情仍有发生的背景下,淮安中院陆续推出了保民生、促发展、维稳定的执行新举措,有效地推动了当地经济社会发展。”10月26日,全程见证淮安中院一场集中执行行动后,全国人大代表李叶红如是说。

今年以来,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全面总结执行实践经验的基础上,迎难而上,开拓创新,积极构建“规范、协同、智慧、高效”执行模式,倾力打造独具特色的“易执行”项目。前三季度,全市法院共执行结案30427件,同比增长7.24%,实际执行到位金额43.32亿元,同比增长8.08%,首次执行案件执行完毕率、实际执行到位率均排名全省首位。

完善全社会协同“益执行”格局

“本以为民告官案子执行难度大,没想到没几天就拿到了赔偿款!”10月27日,和当地村委会打官司的刘某表示非常满意。

这并不是例外。在当地党委政府支持下,淮安市开展涉党政机关“零债”工程,提出“党政机关带头履行生效判决”的要求,将履行情况纳入考核范畴,“马上履行法院判决”成为党政机关的工作要求。日前,全市涉党政机关执行案件已基本实现“动态清零”,党政机关在法定期限内履行法定义务的行为更加主动。

随着工作深入,淮安以“党委领导、政法委协调、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部门联动、社会参与”为主要内容的执行联动大格局不断完善,范围越来越广,衔接越来越顺,力度越来越大。拒执罪联动打击工作纳入县区政法工作考核,畅通自诉案件渠道,提高考核比例,健全公诉与自诉转换衔接机制。自2021年公检法联合开展打击拒执罪行动以来,共向公安机关移送拒执罪案件124件,公安立案75件,自诉立案8件。搭建起法院和乡镇街道网格中心资源信息共享,将网格员变成“编外执行员”。常态化落实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开展落实情况评估。法院与联动单位开展“双进”活动,互相了解现实需求,及时发现问题漏洞,让执行天网越织越密。

全市法院与营商办、信用办等部门联合开展“暖企”行动,加快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遇到的痛点难点问题,今年以来共为532家主动履行义务的民营企业发放“绿码”,帮助415家企业被执行人复工复产。

蒋某申请执行江苏某服饰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法官经调查了解到,被执行企业因疫情原因,数月未正常生产经营,原材料大量积压,加之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资金流出现一定困难。如查封拍卖原材料,虽可执行到部分案款,但将严重影响其公司运营,会让企业陷入连环债的恶性循环。淮安中院一边敦促其主动履行,同时和营商办召开协调会,邀请申请执行人实地察看被执行企业实际情况,使蒋某更加直观地了解活封库存原材料、放水养鱼的执行措施。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企业再次响起了机器轰鸣声。

搭建智能化运转“E执行”平台

6月17日,在淮安市新亚商厦附近某写字楼外,淮安中院执行局在公证处公证下,对涉案房产安装“电子封条”。“电子封条”采用“智能电子封条监控系统”,对查封的涉案房产形成全天候监控、取证。如果有人企图破坏现场、转移财产等,将被监控记录并实时发出报警,大大增强了执行震慑力。

“执行程序繁琐、进展缓慢、方式落后”,一直是当事人反映较强烈的问题。经过不断探索,淮安中院以科技为钥匙推动执行工作智能化运转,让执行变得更加快捷高效。

拓宽“点对点”系统,推进执行协作一网通办。将出入境等信息纳入协作平台,探索执行指挥中心与综治中心平台对接机制,构建“线上网络化+线下网格化”查人找物新模式。与市住建局建立执行案件系统与住建系统网络对接机制,在全国率先实现预售房、网签房等不动产查控一键提起、在线传输反馈。今年以来在线办理协助事项7128次,网络查控35526件次。

搭建全市法院立审执信息互通平台,在办理诉讼费退费、案款拨付时对全市法院执行案件进行关联检索,如发现退费人为另案尚未履行完毕义务的被执行人,对执行款、拟退诉讼费采取协助执行措施。今年初,淮安中院在为盱眙园区某机械公司办理诉讼退费时,经关联案件检索,发现该公司有一起拖欠工人工资款案在盱眙法院审理。当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市法院执行指挥中心第一时间获取相关信息后,及时与行装处等部门联动,将诉讼费9万余元扣划至盱眙县法院账户,让涉案15名工人拿到了拖欠一年多的工资款。

擦亮共建式融合“议执行”品牌

10月24日,淮安中院举行第三届特约监督员聘任仪式暨征求意见座谈会,监督员对执行等工作提出意见建议。今年以来,全市法院共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和社区干部等社会各界人士270余人次参与到执行中来,在执行工作实践中听取他们建议,共同化解执行难题。

今年6月,在处置一起矛盾尖锐的执行案件时,淮安中院邀请两名政协委员全过程参与,在看到法官一次又一次“跑空”,银行存款、房地产信息等均显示无可执行财产,两名委员认为该案确实不具备执行条件,主动说服申请执行人同意该案转入终本程序。

执行中,全市法院一方面坚持高压态势不减,督促被执行人履行法定义务,另一方面积极开展协调工作,促成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在“最大程度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减少对被执行人权益的影响”之间找到平衡点。

江苏某材料有限公司与某园林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未按照法律规定及时申报财产,也未及时履行还款义务。淮安区法院向被执行人园林公司发送了《预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警示书》。园林公司收到警示书后主动联系执行法官,解释他们刚承揽的一项目在验资,如果资金被扣划或企业被列入失信名单,该项目就会泡汤,公司也会因资金链断裂而破产,希望能给予宽限。

承办法官经过深入细致的走访和调查,综合分析被执行人信用情况和企业现状,便主动与申请执行人联系,就预留纳入失信名单宽限期、分期履行进行法律释明。经做工作,申请执行人表示同意。目前园林公司经营稳定,不仅履行完毕该案执行款,又中标一个新项目。

推进规范化建设“一直行”机制

“市法院此项工作抓得准,可塑性亦很强。”7月14日,淮安市委书记陈之常就市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执行年”1+4专项行动情况的报告》作出批示,对该项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获“点赞”的不止这一项。今年以来,淮安中院推出的源头治理、两书同达、和解建议等三项创新做法被评为全省法院信用修复创新机制并被省信用办通报肯定,失信被执行企业分级分类管理相关做法入选《淮安改革案例》并被省政府办公厅信息采用,全市法院9项执行机制被省法院领导批示肯定或在全省推广。

葛某申请执行淮安某公司一案,有公司意向收购被执行人土地使用权及房屋,但是要求解封过户以后才能付清所有款项,而申请人担心如果解封后被执行人不再付钱。在执行陷入僵局之际,被执行人财产自行处置机制提供了新思路。该机制规定,被执行人财产被采取强制措施后,经申请执行人同意和法院准许,可由被执行人对财产自行处置。在法官协调下,意向收购公司以公司资产向法院提供担保,申请执行人让出部分利息。解除查封五日后,意向公司将该案款项全部打到法院账户,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不仅在案件上,淮安中院在队伍建设方面也搭建了多项机制。“执行强基”行动推动两级法院互派执行法官、法官助理跟班学习,并制定“个性化”人才培养方案。从全市法院抽调业务精英并邀请执行裁判庭、刑庭、民二庭资深法官,组建信访攻坚委员会、刑事涉财产执行委员会、破产委员会、问题楼盘处置“执行专业委员会”及执行人才库“四委一库”,定期组织执行疑难问题讨论,加强执行理论研究和实务调研,不断提升执行专业水准。

“执行不会轻松,但是我们要向‘难’求‘易’,穷尽一切举措,调动一切资源,让胜诉权益尽早实现,这就是我们推出‘易执行’的初衷。”淮安中院副院长颜赤说。

供稿:淮安中院赵大为 吕高美 陈俊声

[责任编辑:杨正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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