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怀正义奉献青春 坚守为民不忘初心——记甘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张海鹰
中国基层网讯:张海鹰,男,汉族,1971年5月出生,陕西吴起县人,大学文化,中共党员,1992年11月参加工作,现任甘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
张海鹰同志参加工作近30年来,一直在甘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工作。先后担任事故股副股长、股长,事故中队中队长,副大队长等职务,近30年来未离开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虽然年龄不大,但绝对称得上是一名处理交通事故的老人手。从普通一员成长为一名工作经验丰富的大队领导,是其不断提高和完善自己、不断辛勤努力工作的结果。工作以来,张海鹰同志以作风硬、业务精、能吃苦耐劳而见长。在他所工作的每个岗位上,都能严格要求自己,对同志团结友爱,对业务精益求精。尤其在担任交警大队副大队长以来,能够以身作则,讲政治、识大局,在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方面有独到的见解,使交警大队的事故预防与处理工作一直走在全市乃至全省的前列。取得诸多骄人的成绩:从2004年至今,事故中队多次被省、市交管部门评为“优秀中队”、“事故预防先进集体”和专项工作先进部门等,他本人也多次被上级部门评为人民群众满意政法干警、“十佳青年”、“十佳交警”、“十佳民警”、“个人三等功”等殊荣。
多年来,张海鹰和其他民警们一样,放弃了许多个节假日、周末休息日,加班加点,超负荷的进行工作,就象一台不知疲倦的机器,从不叫苦叫累,毫无怨言,以自己的模范行动影响和带动着大队民警。在事故中队工作期间,他始终秉公执法,经过他办理的各种交通事故案件,无一起行政复议,没有一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后被重新变更的,事故责任认定准确率达到100%。
2018年,县政法委推广“樊九平式调解”模式,张海鹰认真研究了解“九平调解”模式,他觉得,这种调解模式如果运用到事故调解中应该能够为群众带来极大的好处和便利,同时能化解更多的矛盾。于是他立即向大队主要领导汇报了情况,并率先在大队建立了“樊九平调解室”,两年来,“樊九平调解”模式结合对“枫桥经验”的学习和大队正在创建“枫桥式交警大队”坚持做到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据统计,“樊九平调解室”成立以来共调解纠纷28起,化解矛盾21起,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46万元。
身为大队领导的他,处处以身作则,不计得失,不顾个人安危,冲锋在前,团结大队民警上下一心,齐抓共管,努力学习,锐意进取,稳步扎实地做好基础工作,为全县交通事故处理工作整体上台阶做出了突出的贡献,他对事故处理工作明确提出了“四快”原则,即到接出警快、现场勘查快、清理现场快、处结案件快。
张海鹰还主管着大队的法制工作,都说法制工作是交警工作的生命线,在日常案件审核中,无论是刑事案件还是行政案件,他要求法制部门提前介入指导,从谈话笔录、证据收集、案卷的制作等过程他都做了严格要求。在案件审核过程中严格把好审核关,每成卷一起案件,他都对案卷进行认真过目,一字一字的抠,一页一页的看,对有问题的案卷坚决一律退回整改,坚决杜绝只签字不看内容的现象发生。通过他对案卷的严格把关大队每年办理各类案件百余起,没有一件被行政复议,没有一件被群众投诉的。大队的法制工作有了显著提高,2019年个人被省交警总队评为年度法制工作先进个人。
张海鹰同志这些成绩的取得是领导重视和自身努力的结果,与广大群众的支持是分不开。在成绩面前,他不骄不躁,一如既往,始终怀着对党和人民的忠诚,对交通管理工作的挚爱,以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为警徽增添光彩而脚踏实地的工作。
编辑:冯 杰
审核: 魏梦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