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要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这一重要论断为干部在干事创业过程中大胆探索、锐意进取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新征程上,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环境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任务,干部在开拓创新过程中难免会遇到挫折和困难。因此,建立健全容错机制,不仅是对干部的一种保护,更是推动事业发展的重要保障。
明确容错边界,是确保容错机制有效运行的前提。不同领域、不同岗位的实际情况千差万别,哪些行为属于在改革创新中的正常探索,哪些行为是绝不能触碰的红线,必须有一个清晰明确的界定。通过详细梳理和明确规定,可以让干部在干事创业时心中有底、行动有谱。对于那些因不可预见的客观因素导致的失误,但干部积极作为、全力补救的,应当纳入容错范畴;而对于那些借改革之名谋取私利的行为,则必须严肃查处,绝不姑息。这样的明确界定,既保护了干部的创新热情,又维护了纪律的严肃性。
科学评判失误,是确保容错机制公正客观的关键。评判一个干部是否应该被容错,不能仅仅以结果的成败作为唯一标准。应该全面、深入地考量干部在工作中的整体表现,既要看结果,也要看过程;既要看成效,也要看付出。对于那些敢于迎难而上、积极协调解决问题的干部,即使最终未能完全达到预期目标,也应该给予充分的肯定和鼓励。同时,对于在创新工作中遭遇挫折的干部,要深入分析其工作的全过程,挖掘其中的积极因素和闪光点,避免一概而论、全盘否定。
健全纠错机制,是容错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容错不是目的,而是手段;纠错才是目的,也是关键。当干部出现失误时,要及时指出问题所在,帮助干部正确认识错误,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组织应该给予必要的支持和帮助,促使干部在纠错中不断成长和进步。同时,要通过健全纠错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的偏差和问题,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能够顺利推进。
加强宣传引导,是营造容错机制良好氛围的重要途径。要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加大对容错机制的宣传力度,让广大干部深刻理解其内涵和意义,消除其后顾之忧。同时,要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让那些敢于担当、勇于创新的干部得到重用和提拔。对受到容错的干部,要给予充分的信任和鼓励,让他们感受到组织的关爱和支持,从而更加坚定地为改革发展贡献力量。
总之,用好容错机制是激发干部实干担当新活力的重要保障。只有明确容错边界、科学评判失误、健全纠错机制、加强宣传引导,才能确保容错机制在全面深化改革进程中发挥应有的作用,推动各项事业不断取得新的更大成就。
(河北承德围场克勒沟镇:李佳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