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明确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这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通知》要求,以理论学习为“基”,以分层分类为“柱”,以调查研究为“梁”,建起坚如磐石的党纪学习教育大厦。
夯实理论学习之“基”,让政治立场坚定不移。“人学始知道,不学非自然”。学纪知纪是党员干部的基本功,也是确保严于律己、廉洁从政的重要前提。广大党员干部要筑牢夯实理论学习这个“基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学习贯彻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上下功夫见成效,坚持逐章逐条学、联系实际学、以案促学、以训助学,通过深化学习,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明确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时时刻刻把党规党纪印在脑海、刻在心中,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真正把纪法规定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立稳分层分类之“柱”,让学习教育高质高效。“因材施教,方才尽显”。新时代背景下,党员干部的学习需求日益多样化、个性化,传统、单一的学习方式已日渐难以同党员干部的学习需求和形势任务相匹配,因此,党纪学习教育形式要“活”起来。各级党组织要立稳分类施教这根“柱子”,注重因地制宜、因人施策,根据不同行业、不同层级党员干部的特点和需求“量身”定制学习计划和任务清单,丰富教育方式,让党员干部准确找到学习贯彻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增强党纪学习教育的实效性。广大党员干部要结合自身情况,积极探索“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方法,运用智能化手段开展“互联网+”的学习模式,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网、《人民日报》等传统平台作用的同时,积极参观廉政教育基地、参加违纪违法案例警示教育和旁听庭审,在“沉浸式”体验中强化纪法意识,增强学习效果。
架好调查研究之“梁”,让理论实践相得益彰。“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调查研究是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也是党员干部开展工作的重要方法,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更没有决策权。只有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才能真正掌握真情况、发现真问题、解决真问题。广大党员干部要架好调查研究这个“横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深入农村、社区、企业等基层一线开展调研中,深化对党的纪律规矩的理解和运用,特别是对群众纪律和工作纪律的理解掌握,不断增强宗旨意识和为民情怀,用心用情、虚心耐心听取群众对党员干部工作方法和作风的评价,了解群众所思所想所盼,推动工作方式不断迭代升级,以实际行动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
(重庆市九龙坡区九龙街道办事处 曾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