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小记者
基层门户网

非法倒卖古金币 贪图享利被判刑!

2023-08-14 11:14:07    来源:基层网    访问:    

驻马店市新蔡县历史悠久,其地下埋藏着春秋战国时期的墓葬群,随着近年的开发建设沉睡多年的文物重见天日,部分甚至流入民间。

2023年1月,新蔡县居民戚某自称在工地“捡到”一枚古代金币想出手,通过中间人杜某、肖某、宁某、张某层层抽取“经手费”的居间介绍,以十万元价格将一枚郢爰金币卖出,后该五人被公安机关抓获。

驿城区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戚某等五人以牟利为目的,倒卖国家禁止买卖的文物,妨害国家文物管理制度,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倒卖文物罪。根据五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以被告人戚某、杜某、宁某、肖某、张某犯倒卖文物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不等刑期,并处罚金。本案涉案文物依法予以没收,由公安机关依法移交文物管理部门。

张金灿 驿城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二级法官

法官提醒:文物是人类在历史发展过程中遗留下来的宝贵财富,承载着丰富的历史信息,具有重要价值。《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对文物收藏及取得等方面均作出了明确规定,对于文物来源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文物,任何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均不得买卖。本案中的郢(yǐng)爰(yuán)属于古代黄金货币的一种,是战国时期楚国的一种称量货币,也是我国最早的原始黄金铸币,郢爰金币在古代货币中有着非常重要的历史文化价值,是国家三级文物,不可民间交易。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六条以牟利为目的,倒卖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责任编辑:张青]
呵护地球
让爱成长
关爱留守儿童
绿色出行
鲁冰花

关于我们| 网站概况| 法律顾问| 服务条款| 人员查询| 广告服务| 供稿服务| 合作伙伴| 网站声明| 版权所有| 联系我们

有害短信息举报 抵制违法广告承诺书 阳光· 绿色网络工程 版权保护投诉指引 网络法制和道德教育基地 北京通信局 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邮箱:chinajiceng@163.com    电话:010-63607677

京ICP备16016777号-3京公网安备11010802036172号

Copyright© 2016 Chinajiceng.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