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1日下午,江苏洪泽法院民二庭承办法官严刚接到破产企业管理人举报,有人在某破产企业中用挖掘机清理场地。
民二庭负责人陈书敬及时联系法警队协助,与承办法官严刚当即赶赴企业现场,成功阻止了正准备进场施工的袁某某,并将其劝离。
洪泽法院民二庭法官对破产企业的敏感事项迅速反应,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保护破产财产,维护了企业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濮雪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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