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基层网讯(通讯员:梁海宁)为充分发挥行政执法检查的宣传教育作用,引导和促使行政相对人自觉纠正违法行为,实现行政执法效果最大化,使企业在法治化营商环境中健康发展。12月21日,我局对全县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抽查检查。
检查组在检查过程中发现,黄陵县平天村加油站存在泄气过程中未及时清理外围不安全隐患、泄气未履行LNG站长审批签字制度等问题。检查人员要求对安全隐患立即整改,鉴于该企业违法行为较轻,并立即完成了整改,根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五条的规定,给予企业负责人约谈警告处理,并对企业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相关宣传,这让企业感到了意外和惊喜,并表示“今后将加强管理,完善相关制度,避免安全隐患”。
针对类似不安全隐患,检查组要求相关企业:一是注意冬季严寒天气防范措施。认真排查涉及易凝冻液体储罐、管道、设备,落实保温措施,防止因设备设施及管道阀门冻裂等情形发生事故。二是突出重点设备、重点部位的巡查检查,确保温度、压力、液位等重要参数监测仪表,有毒和可燃气体报警,安全附件等完好投用,严禁设备设施带“病”运行。三是加强教育培训,让全员熟知并了解冬季岗位安全操作要素和防火防爆、防静电等安全知识,提高员工安全意识、操作技能和应急救援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