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切实保障在校师生饮食安全,2024年以来,娄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了全区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依法查处了一批校园食品安全典型案件,现将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案例一:娄底某中学食堂未索取供货商经营资质、进货查验记录不规范案
2024年3月20日,娄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到娄底某中学食堂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学校未索取大米供货商的经营资质,进货查验记录未准确记录食品的规格、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三十四条,依据《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第五十四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娄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当场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经复查,当事人已改正违法行为。
案例二:娄底某中学食堂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案
2024年6月4日,娄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到娄底某中学食堂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在其操作区域有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娄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罚款6万元。
案例三:娄底某职业学院食堂未按规定配备“三防”设施、“洗消”设施案
2024年8月29日,娄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到娄底某职业学院食堂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学校食堂“三防”设施配备不到位,“洗消”设施的数量和大小不能满足需求。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娄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当场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经复查,当事人已改正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