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山西明确实行质量责任终身制
为确保“四好农村路”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省交通运输厅8月27日出台《关于加强“四好农村路”建设质量管理的意见》,明确提出“四好农村路”建设质量监督覆盖率达到100%,“四好农村路”建设项目一次交工验收合格率达到98%以上,“三大板块旅游公路”建设项目一次交工验收合格率达到100%、竣工验收优良率达到88%。“四好农村路”工程建设实行质量责任终身制。
“四好农村路”建设工程质量实行“省级指导、市级监督、县级管理”的工作管理体制和机制。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推动建立“政府监督、建设单位负责、社会监理、企业自检”的质量保证体系,主动接受社会舆论和群众的监督。
省交通运输厅根据有关规定制定质量管理政策制度,协调解决全省“四好农村路”工程建设质量管理中的重大事项,为“四好农村路”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创造良好的环境。
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贯彻落实“四好农村路”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的规章制度,确定本地区“四好农村路”质量监督与质量鉴定工作实施主体,并对其管理的“四好农村路”建设项目负监督责任,督促各县级政府落实好质量监督所需的资金和人员。
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四好农村路”建设质量管理,健全“四好农村路”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组织机构,规范建设、施工、设计、监理等参建单位的质量行为,确保工程质量。
项目建设单位,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从业单位应分别建立适合“四好农村路”项目建设特点的质量保证体系,并接受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其质量监督机构对其质量保证体系建立和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四好农村路”工程建设实行质量责任终身制,按照《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全面落实工程建设质量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农村公路建设“七公开”制度,项目建设计划、补助政策、招标投标、施工管理、质量监管、资金使用、工程验收等信息通过适当的方式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特别是舆论和群众的监督,鼓励群众积极参与“四好农村路”建设项目质量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