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基层网8月2日消息 通讯员:张聪聪 姚冉 颜勇)7月28日下午,济宁市中公安分局渔山派出所在太白路快活林附近河道内,救起一名跳河的高二轻生女子,辅警的脚底被河内异物划出七公分伤口。
据悉,当日下午14时左右,渔山派出所接到报警称,在太白路与古槐路交叉口的河道内有一名女子欲跳河轻生。接警后,值班民警张驰带领辅警汪梦露等人,携带救生圈、绳索等装备立即赶赴现场。
张驰告诉记者,我们到达现场后,发现该女子颈部以下没在水里,只有头部在水面以上,不断哭泣,情绪十分激动。
出警人员立即取出救生圈、绳索等装备赶到河下沿,将救生圈抛入水中并向其喊话劝说,但女子仍情绪激动在水中哭喊,并向远处游去。
张驰称,我们一边稳定该女子思想情绪,一边向指挥中心汇报争取支援,并寻找救援工具、联系120。当时情况非常紧急,辅警汪梦露主动请缨下河救人。
汪梦露告诉记者,该女子情绪非常激动,我们在岸边进行劝导,没有很明显的效果。因为我在部队里学过简单的溺水人员救助相关的技能,为防止发生意外情况,所以主动提出来下水救人。当时考虑到河水可能有五、六米深,为便于游泳,我脱下了鞋子,穿好救生衣,携带救生圈下到水里。
在绳索连接下,汪梦露迅速下水,游到该女子身边,试图将救生圈套在其身上,但该女子看到汪梦露朝自己游过来之后,多次挣扎,拒绝救助,哭着向水深处游去。汪梦露考虑到女子情绪,为防止发生意外,未再贸然接近,便和岸边的出警同志从思想方面入手,对女子进行人生价值、亲情等方面的教育,该女子思想逐渐稳定下来,接受了救助。汪梦露拉住该女子,和其他出警人员、热心市民将女子拖拽上岸。上岸之后,汪梦露发现自己的左脚被划伤。
汪梦露告诉记者,上岸后,我感觉左脚脚底冰凉,并轻微疼痛,抬起脚来才发现脚部被划伤。这才想起来在河里靠近该女子的时候,感觉脚底部被划了一下,猛一疼,当时急于救人也没有顾得上查看伤口。
张弛称,当时汪梦路左脚脚掌全是血,血正在顺着脚外侧向地上流,他每走一步,左脚都会留下一个血脚印。经过擦拭发现,脚掌被划出一个长达七公分的伤口,伤口两侧已经被河水泡的发白。轻生女子和汪梦露当时被紧急送往医院进行治疗。轻生女子经过检查,身体无碍,当天被家属接回。汪梦露脚部伤口已经清理干净,目前正在恢复之中。
据悉,轻生女子系一名高二学生。当日中午因琐事与家人产生矛盾后一时情绪失控,遂产生了轻生的念头。在医院,经民警的劝解和教育后,该女子和其家长均认识到了错误,并对派出所及时出警和汪梦露同志奋不顾身、英勇无畏的救援行为给予衷心感谢。
汪梦露,男,21岁,2016年部队转业后,到渔山派出所工作,现为辅警队员,协助民警从事110接处警和巡逻防控工作。该同志政治思想过硬,身体业务素质强,平时严格要求自己,在接处警和巡逻工作中多次主动、热心救助困难群众,是辅警队伍的业务骨干,更是人民群众的贴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