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预防工作,从源头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为“十四运”创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结合队伍教育整顿“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主题,有效推动队伍教育整顿扎实深入开展,持续发力,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为群众排忧解难。
8月20日上午,黄陵县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解一起因交通事故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2021年4月20日16时12分,杨某某驾驶陕AXXX号小型普通客车,由宜君县前往黄陵县途中,行驶至黄陵县轩辕大道5KM+20M路段处,倒车时观察不周,与行人吴某某相碰撞,致行人吴某某受伤,造成道路交通伤人事故。因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双方当事人共同向黄陵县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纠纷调解申请。
收到申请后,黄陵县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人民调解委员会立刻受理,特邀请调解委员会赵会长、孟律师,并组织调解员、保险公司等相关部门召开调解会。调解员认真查看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并充分听取当事人意见,耐心细致的向双方解释有关法律法规。经过调解员的努力,调解达到预期目的,受到双方当事人的满意。
在今后的工作中,黄陵县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人民调解委员会将继续把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践行在各项工作之中,力争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把不稳定因素消除在基层,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