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考核是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推进公务员管理科学化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全面了解和掌握公务员德能勤绩廉表现情况的重要手段。近年来,我县按照“三个注重”原则,科学规范地开展试用期满考核工作,注重考核程序、方式方法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
坚持客观公正,规范考核程序。在考核内容上,突出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履职能力和工作作风,重点围绕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严格落实廉政谈话等制度,采取个人述职、个别谈话方式进行,防止违规违纪问题发生。在考核程序上,严格执行公务员考核的有关规定,严格遵守《公务员考核规定》和《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考核工作办法》相关要求,确保考核结果客观公正。
坚持分类施策,改进考核方式。将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专项考核两个部分,在平时考核中,注重听取群众意见,以群众满意度作为主要依据,将群众满意度与平时考核中的民主测评相结合;在专项考核中,重点对新录用公务员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在日常考核中重点围绕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工作实绩进行评价。
突出实践实干,强化结果运用。将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考核结果与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公务员平时考核、年度考核等结合起来,强化新录用公务员管理,确保新录用公务员“下得去、用得上”。通过试用期满考核,对考核为“合格”等次的公务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任职定级手续;对试用期内表现不佳、不胜任现职或不适宜在现岗位工作的,及时作出处理。同时,根据考核结果对新录用公务员进行跟踪培养和教育管理,激励其担当作为、干事创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