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纪委监委公开曝光6起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典型案例。具体如下:1.长治市襄垣县西营镇人民政府原四级主任科员张海亮侵占集体资金、优亲厚友等问题。2013年至2014年,张海亮在担任襄垣县北底乡小堡底村村委会主任期间,通过虚增工程款的方式,套取村集体资金102万余元据为己有;未经集体研究,个人决定将水利工程项目承包给其亲属施工建设。张海亮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4月,张海亮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2.太原市晋源区姚村镇固驿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李富强侵占征地补偿款等问题。2011年至2018年,李富强利用职务便利,伙同他人通过签订虚假土地承包合同、以他人名义代领补偿款等方式,侵占天然气项目建设征地补偿款205万余元;用村委会集体资金为其个人报销电话费、加油费4万余元。李富强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6月,李富强被开除党籍,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3.晋中市和顺县义兴镇棋盘垴村党支部原书记赵玉文违规处置集体资产、侵占集体资金等问题。2008年至2022年,赵玉文利用职务便利,在处置集体土地发包过程中,未经资产评估和招投标违规将60亩村集体耕地租赁给企业用于林木育苗;以收入不入账、虚增工程款等方式将集体资金79万余元据为己有;在村集体土地使用、承揽工程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财物17万余元,其中索取财物14万余元。赵玉文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4月,赵玉文被开除党籍,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4.临汾市永和县望海寺乡社里村党支部原书记刘全林弄虚作假套取征地补偿款等问题。2021年至2023年,刘全林利用职务便利,通过虚列征地亩数与地上附着物数量的方式伪造征地补偿协议,套取征地补偿款29万余元据为己有;在征地补偿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财物3万元。刘全林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6月,刘全林被开除党籍,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5.忻州市定襄县南王乡南王村村委会原主任张步东违规处置集体资源、套取财政资金等问题。2018年至2021年,张步东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擅自将村集体土方和卵石出售给他人,并将销售款22万余元据为己有;在协助实施土地灾毁修复工程中,通过虚列工程款的方式,套取财政资金26万余元据为己有。2024年6月,张步东被开除党籍,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6.晋城市沁水县龙港镇常柏村党支部原书记原相杰侵占集体资金等问题。2016年至2021年,原相杰利用职务便利,以集体收入不入账的方式将企业缴纳的7万余元井场资源费据为己有;在工程承揽、工程协调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财物38万元,其中索取财物31万元。原相杰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6月,原相杰被开除党籍,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