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幼公告 核磁用房改造项目采购公告 长治市妇幼保健院核磁用房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议价,欢迎符合条件要求的单位参加。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长治市妇幼保健院核磁用房改造项目 2. 项目编号:CZSFYYN-2024-025 3. 服务地点:长治市妇幼保健院 4. 完成期限:40天 5. 资金来源:自筹 6. 项目预算:29万 二、比选人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须包含工程施工相关内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此次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截图(查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人)。 7.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平台中存在任何负面记录,被列入黑名单等不良信用记录,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截图; 8.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须携带的资料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 本项目所需的特定的资格条件; 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 9.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报价; 四、报名方式 方式:现场报名获取相关采购服务需求 说明:报价人报名时须提供与项目相关的营业执照证书、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报名时须提供以上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 注:获取采购需求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资格后审为准。 五、报名地点及截止时间 1.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7月25日下午18:30(北京时间) 2. 报名地点:长治市妇幼保健院行政办公区四楼采购办 六、比选需携带的资料 1. 针对此项目的响应函; 2. 法定代表人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书; 3. 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 4. 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5. 有本项目所需相关经营范围的有效三证合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6. 施工相关的资格证书; 7. 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8. 提供具有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或近期的公司财务报表,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可出具开户银行资信证明替代; 9. 供应商递交近一年内缴纳任意一期任意一项税种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网银扣款截图、或完税凭证、或其他能证明依法纳税的材料);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提供免税证明材料; 10. 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惩戒对象查询名单,同时未有重大税收等违规处罚记录; 11. 详细的服务方案等; 12. 提供相关同类合同业绩; 13. 提供项目具体详细的报价单并盖章; 七、比选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7月26日下午15时30分 地点:长治市妇幼保健院行政楼4楼会议室 八、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治市妇幼保健院 地 址: 长治市威远门中路22号 联 系 人: 李主任 秦先生 联系电话: 0355-2051035 发布媒介:长治市妇幼保健院微信公众号 供稿 | 采购办 秦艳兵 审核 | 采购办 李向东 编辑 | 宣传科 王慧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