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厚植高质量发展的生态底色。山西省作为资源能源大省,在生态环境保护、新旧动能转换、产业绿色升级上面临重大挑战。随着环境保护税和资源税的实施,阳曲县初步形成了以环境保护税、资源税、耕地占用税、车船税四大绿色税种多税共治,以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其他税种系统性税费政策“多策组合”的绿色税收体系。
2018年至2021年,阳曲县绿色税收收入总体呈现逐年降低的特点。2018年阳曲县资源税、环境保护税和耕地占用税占当年总税收收入的7.5%,2019年该比例为4.52%,2020年为4.49%,2021年为4.46%。从分税种角度来看,变化较大的为环境保护税,下降幅度逐年增大,依次为26.29%、36.11%、75.79%。这是环境保护税绿色税收调节功能的体现,随着企业环境保护意识的提高,采购环保设备或采取节能减排措施,使得企业污染物排放量整体下降,适用环境保护税减免政策后,企业实际缴纳的环境保护税下降。
2018年阳曲县环境保护税纳税人申报户数为37户,2019年为45户,2020年增长至64户,2021年为68户。其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量从2019年4,617,124.13吨、2020年的3,818,238.91吨,到2021年为731,288.08吨,整体下降了84.16%。水污染物排放量情况为2018年1,619,341.03千克/吨,到2021年115,458.43千克/吨,下降比例为92.87%。可以看出,阳曲县在环境保护税纳税人逐年增长的情况下,不同种类的污染物总排放量反而呈现大幅下降趋势。从环境保护税减免税额占总税收收入的比例看,2018年占比9.32%,2019年占比16.94%,2021年占比6.93%,2022年占比13.71%,四年来整体呈增长趋势。体现出随着纳税人环保意识的增强、环保设备的投入,环境保护税的实际税负整体下降,充分反映了绿色税收对企业生产、排放的调节作用,有利于生态环境的保护。
绿色税收优惠政策效应在多方面显现,充分发挥了税收的调节作用,引导企业在生产、流通、消费、排放等各个环节实现绿色发展。一是在改善环境质量方面,通过环境保护税、企业所得税等各项税收政策的综合效应促使企业发挥积极主动性,治污减排、鼓励集中处理的绿色效应。二是在促进资源综合利用方面,通过资源税、环境保护税等的相关政策支持,鼓励企业加强资源合理开发、促进资源综合利用,在资源开采、节约保护方面发挥税收调节功能。三是在推动企业转型升级方面,环境保护税通过“多排多征、少排少征、不排不征”的征收机制有力促使企业加大环保减排力度,倒逼企业升级工艺、淘汰落后产能,加大环保设备投入及改造,加快转型升级。
作者苏志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