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王站锋 张凯)“双节”期间,陵川公安交警加大了酒驾查处力度,确保人民群众安度双节。
10月5日15时许,陵川公安交警崇文二中队执勤民警在执行酒驾查处任务时,发现一辆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时有异常情况,于是将其拦截下来询问,发现驾驶员王某某身上有强烈的酒味,民警立即使用呼气时酒精检测仪对其进行酒精检测,结果为73.4mg/100ml,为饮酒驾驶机动车。
王某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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