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基层网11月1日讯(文:张明媚、蒋小琴)“小物业”连系“大民生”,物业服务关乎民生,民生又连着民心,妥善化解物业纠纷是解决群众生活起居“烦心事”,提高群众幸福感满意度的迫切需要。近日,湖南省武冈法院湾头桥人民法庭成功化解了4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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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常年无人值守、杂草丛生,车库脏得下不去脚,物业费标准却是周围小区中最高的!”“这么多业主不缴物业费,公司资金运转已经出现困难了。”某物业公司与多名业主因物业费交纳产生纠纷,物业公司在多次催要未果后陆续将多名业主诉至法院。
收到一系列物业合同纠纷案件后,湾头桥人民法庭庭长张明媚仔细查阅了案卷,认真梳理了案情。为了妥善化解民生纠纷,张明媚决定带着团队进行实地走访调查。走访过程中,张明媚发现问题症结在于,业主认为物业公司服务质量不过关,而物业公司认为自己是因收费困难,经费不足,导致物业服务质量难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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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双方的矛盾争执,张明媚立即开展“背对背”调解,释法析理劝说物业公司当好“管家”角色,换位思考体谅业主居住条件的需求,提升物业管理水平和物业服务能力。另一方面,耐心倾听了业主们的诉求,讲明拒不缴纳物业管理费的后果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劝导业主们尽量主动缴纳物业费,促进物业服务质量的提高。在张明媚团队的不懈努力下,最终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朱某等人主动缴清了物业费,物业公司撤回起诉。
物业纠纷的一头是群众,一头是企业,既关系到民生,又牵动着营商环境,一头都马虎不得。武冈法院始终秉持服务保障民生、创优营商环境的理念,坚持问题导向,多措并举高效化解物业纠纷,不断推动物业服务行业的良性发展,助力营商环境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