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岳阳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侵犯著作权案件,6名被告人犯侵犯著作权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至一年不等,并处100万元至5万元不等的罚金,部分被告人适用缓刑;没收各被告人违法所得,上缴国库。
法院审理查明,2020年2月前后,欧阳某与郑某甲合谋在网络上架设“天龙八部”私服游戏牟利。随后,在未经北京畅游公司许可的情况下,郑某甲在网络论坛中下载该公司拥有著作权的“天龙八部”游戏源代码并开始架设私服游戏。同年5月,2人在网络上推广并运营“天龙八部”私服游戏。在游戏运营过程中,贾某、陈某、郑某乙、刘某先后加入该私服游戏运营团队。在团队的整体运营中,郑某甲负责服务器的架设及保证游戏稳定运行,郑某乙负责游戏玩家的充值通道,欧阳某、贾某等人负责游戏推广和统计获利等事宜。
从2020年5月至2021年6月,6名被告人在未经北京畅游公司许可的情况下,先后运营了“东方神龙”、“真天龙”、“新天龙”、“御天记”等“天龙八部”的四个私服游戏,违法所得共计人民币341万余元。经福建中证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涉案游戏服务端与“天龙八部”游戏服务端存在实质性相似。
法院审理认为,6名被告人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与人合伙复制发行他人享有著作权的计算机软件作品,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了侵犯著作权罪,依法应予惩处。综合被告人犯罪情节、悔罪表现和社会危害性等因素,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湖南讯/黄湘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