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岳阳市屈原管理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张某因无证驾驶两次强闯关卡撞伤民警一案,以妨害公务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
2019年某日晚,屈原区交警大队在本区营田镇某路段例行查酒驾。当晚,张某驾驶无号牌小车经过该路段时,因无证驾驶想躲避交警查处,试图倒车离开现场,但因后面有车阻挡未果。此时,张某见前方协助查车的民警柳某向其示意停车接受检查时,并未停车而是加速通过,过程中造成柳某右手受伤。后柳某通过对讲机通知前方执勤的民警王某与同事设卡阻拦,张某见状再次加速冲过并逃离现场。此过程中,王某因避让张某驾驶的车辆导致右踝部受伤。
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已构成妨害公务罪。因案发后被告人自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愿意接受处罚,依法从轻从宽处罚。被告人张某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对其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故法院作出上述判决。(谢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