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党员是构成政党的基石和细胞,各级各地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党员管理工作,处置不合格党员要坚持严标准、实措施和高转化,及时、严肃的开展对于不合格的党员组织的处置工作。把握政策要求,严格履行程序,全面准确核查问题,客观公正作出处置决定。
不合格党员处置要严标准。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对那些政治上不合格、想混入党内捞好处的人,一个都不能要。”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深刻指出了在党员管理和处置不合格党员问题上,必须坚持的政治标准与严格要求的重要性。不合格党员处置的严标准是维护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保障。对于不合格党员的处置,必须严格标准,这不仅是对党的事业负责,也是对广大合格党员和人民群众的负责。一个共产党人,没有理想信念,就会没有灵魂,只有建立行之有效的监督标准,才能规范党员行为,确保党员队伍的纯洁性和战斗力。
不合格党员处置要实措施。根据《办法》,组织处置是指党组织根据党章和有关党内法规规定,对缺乏革命意志、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甚至丧失党员条件的党员,按照规定程序给予相应的处置措施。各级党委(党组)要把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作为党员队伍建设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不折不扣贯彻执行《办法》。要加强学习培训,通过专题学习、交流研讨等方式,使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准确领会《办法》精神,全面掌握《办法》内容,严格执行《办法》规定。同时,要加强督促指导,确保《办法》各项规定落到实处。不合格党员处置的措施落实需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共同努力、协同推进。
不合格党员处置要高转化。党员是党的细胞,党员的先进性是党的先进性的具体体现。保持党员队伍先进性,是保持党的先进性的坚实基础和可靠保证,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认真贯彻正面教育、自我教育为主的原则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在提高广大党员素质的前提下,对那些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党员及时加强教育,促使他们改正缺点,弥补不足,尽快转化为合格党员;对那些不符合党员条件、不体现党的先进性、经教育帮助难以转化的不合格党员,在巩固扩大教育活动成果时做出组织处理,对于纯洁党的队伍,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树立和维护党的形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曲陌乡 李圆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