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扎实推进“四上”企业纾困扩能招商活动,推动“专班吹哨、部门报到”工作机制走深走实,市生态环境局 “四上”企业纾困扩能招商高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专班在前期调研帮扶过程中了解到高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反映“投产8年来,工业集中区和高溪集团对招商引资协议签署主体一直没有明确,导致该公司的招商引资协议一直没有签订以及企业税收奖补迟迟未到位”的问题,于 7月 29日组织召开娄底高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有关问题协调会。
会上,高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介绍了相关情况,娄星区政务服务中心负责人就有关情况进行了说明。经调查核实,2014年11月6日,娄底高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与娄底市高溪仓储物流有限公司(高溪集团100%控股)签订了《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虽然合同标题是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但是在合同中双方明确了2015年3月,高溪以35万元/亩供地转让给高安环保,甲方承担了土地平整、供款1000万、协助办理环评等相关手续、负责协调好涟钢每年90万吨水渣供应合同以及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的义务,同时合同第七条第四点中明确了税收按区级所得部分返回给高溪工业园的部分,甲乙双方各得一半。
2014年、2018年、2020年娄星区委、区政府分别以两办发文、会议纪要等方式,明确高溪工业园是娄星产业开发区的园中园,规划面积1.93平方公里,由娄星产业开发区委托高溪集团对高溪工业园进行运营管理和开发建设,高溪工业园内由高溪集团投资或引进的企业所产生的税收,返回娄星产业开发区后,由园区进行统筹,每年制定考核奖惩制度,在经济指标、安全环保管理、营商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招商引资等方面进行考核后拨付,资金只能用于高溪工业园的厂房、道路、基础设施配套、重点项目建设以及产业扶持。
会议要求,一是要摸清底算清帐。高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和高溪集团根据合同条款逐条逐项就相关的费用把底子摸清,把帐算清。将各自的帐目算清后提交园区政务服务中心进行核对。二是搞好对接服好务。在双方将帐算清的基础上,园区要及时将双方约到一起进行协商谈判,在做好双方工作的同时,尽快按协商结果为双方服务好。三是解决问题促发展。在前面工作做好的前提下,园区要主动服务,及时推进问题的解决。如果在协商途径无法有效解决问题的情况下,建议双方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申请法院进行裁决。经过协商,高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同意先把帐算清,后续再与高溪集团和娄星产业园区进行协商解决。
供稿 | 行政审批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