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发布会,省经信委、省财政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全省企业技术改造及修订《山西省技术改造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有关情况。图为发布会现场。
黄河新闻网讯(记者侯津刚)5月31日上午,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省将2018年技术改造专项资金规模从10亿元提高到了20亿元,并重新修订了《山西省技术改造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简称《暂行办法》),以期更好地发挥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的“杠杆效应”,加快推动企业技术改造,促进全省工业经济转型升级。
企业技术改造是推动工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2017年,我省力度空前地设立了10亿元技术改造专项资金,通过专项资金引导带动,推进全省技术改造工作。省经信委副主任马运侠说,2017年我省围绕工业领域薄弱环节,实施技术改造八大专项工程,取得了积极成效。“首先是提振了企业和社会技术改造的信心。技术改造专项资金吸引了投资者对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的关注,增强了各类金融机构对我省工业企业发展的信心,引导社会资本不断向实体经济聚集。”
2017年,我省下达的9.44亿元技术改造资金共撬动社会投资484亿元,全年技改投资完成617.2亿元,增速14.9%,高于全省工业投资增速11.8个百分点。2018年一季度,全省工业企业技改投资完成72.5亿元,增长32%,高于工业投资近40个百分点,占全省工业投资比重29.8%。
图为发布会现场。
在2017年工作基础上,省委、省政府将2018年技术改造专项资金提高到了20亿元,走在了全国前列。根据省领导指示和工作实践,省经信委会同省财政厅牵头对《山西省技术改造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了修订,在保持稳定性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预期目标的导向作用,更加合理的划定资金支持对象、范围和比例。
《暂行办法》进一步提高了支持比例。在2017年央行基准利率的基础上,按照项目分类,对构建山西现代产业体系至关重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以及工业强基、智能制造、绿色制造等先进制造业项目,支持比例提高为基准利率的2倍(8.7%),其他项目提高为基准利率的1.5倍(6.525%),进一步加强资金的导向作用。
《暂行办法》增加了奖励支持方式。针对技术创新、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等研发类项目,两化融合、企业上云、软件等信息化类项目及其他轻资产项目,以及企业重大技术装备首台套、新材料首批次、软件首版次,不与其固定资产投资额挂钩,按照类型进行额度不等的奖励支持,
《暂行办法》延伸扩大了支持范围和领域。加强支持对象与支持重点领域方向的对应,将支持领域由明确的八个方向进一步向外扩展延伸。将资金支持对象扩展到主营业务收入1500万元以上具备“小升规”潜力的企业,扩大覆盖面,促进规模以下存量企业通过实施技改项目实现“小升规”,进一步增加我省规模以上企业数量。
图为省财政厅副厅长武志远介绍《管理办法》修订有关情况。
“在我省财政刚刚进入恢复性增长的状态下,拿出20亿来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可以看出省委、省政府对于支持企业技术改造、转换增长动能的信心和决心。”省财政厅副厅长武志远在发布会上表示,技术改造专项资金作为公共财政资金,为保证其用得更有效、更合规,新修订的《管理办法》建立了绩效考评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保障专项资金取得预期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