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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伍教育整顿】甘泉县公安局关于向社会公布队伍教育整顿查纠整改环节整治成果的公告

2021-06-10 00:36:18    来源:中国基层网    访问:    

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第二环节工作开展以来,甘泉县公安局坚决贯彻落实中央部署要求,强化责任、扛牢责任、精心实施,全局查纠整改环节各项工作有序有力推进。

自查自纠方面

1、广泛开展谈心谈话。严格落实“五必谈”和全覆盖要求,紧紧围绕“六重点”内容,分三个层面开展了两次谈心谈话,做到在职在编民警谈心谈话100%全覆盖。

2、认真开展个人自查。坚持全覆盖无遗漏,组织全局在编在岗315名民警两次填报《自查事项报告表》。审查专班对全局在职在编民警628份自查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发现异常67份,其中涉及六大顽瘴痼疾类25人。

3、召开民主生活会。我局于5月18日召开队伍教育整顿专题民主生活会,局党委班子和班子成员围绕规定的六个方面进行了深入查摆,剖析了问题根源,并制定了整改方案、建立了整改台账,限时整改到位。

4.进行思想发动。组织学习“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内容,为全体民辅警解读《陕西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适用“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实施细则》。

组织查处方面

1、涉黑涉恶案件倒查。成立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倒查工作专班,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的248条线索进行梳理,进一步对6条重点线索进行倒查,发现问题1个,已提级侦办,案件正在办理中。

2、重点案件交叉评查。对2018年以来所立567起刑事案件进行全面评查,列为重点评查案件68起,发现存在问题案件32件(有案不立19起、压案不查12起、有罪不究1起),现已全部整改。按照政策规定处理责任民警25人。市局督办的4起重点案件已全部整改到位。

3、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清查。制定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清查工作方案,成立清查工作专班,梳理2018年以来涉法涉诉重点信访案件10件,实行局领导包案制度,建立清查工作台账,已清结8件,2件正在化解中。

4、智能化数据排查。通过公安内网办案系统比对2018年以来接处警数据733起。通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和税务局利用大数据对在职民警、民警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共1019人进行了全面排查,共排查核实发现涉嫌从事经营活动民警1人,经甄别鉴定属于违规经商,现已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5、队伍建设专项巡查。5月12日至13日,市公安局队伍建设巡查组和县教育整顿领导小组队伍建设巡查组对我局开展队伍建设专项巡查,听取我局队伍建设专题汇报,分别与班子成员和中层民警进行了个别谈话。经巡查,市公安局与县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反馈问题8个,我局在第一时间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清单台账,落实整改责任,按要求进行了整改。

专项整治方面

1、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方面。经排查,未发现我局存在违反“三个规定”问题。我局多次组织学习“三个规定”文件内容,利用微信平台广泛宣传,自导自演防止违反“三个规定”小视频,不断提高政策知晓率,主动减少外部环境干预司法情形,营造公正司法良好环境。

2、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方面。经过自查自纠,查出我局涉及“六大顽瘴痼疾”问题32件  ,其中“有罪不究”问题1件,“压案不查”问题共12件,“有案不立”问题共19件,共计32案25人。根据《陕西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适用“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的实施细则(试行)之规定》,经局党委研究,对55案47人违规办案问题进行了处理。

3、违规参股借贷方面。经过市场监管和税务部门大数据核查,未发现我局存在该类情况。

4、违规经商办企业和民警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方面。经过自查自纠和智能化数据排查,共排查核实发现涉嫌从事经营活动民警1人,经甄别鉴定属于违规经商,现已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5、违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对1990年以来暂予监外执行案件11件进行评查,发现有问题案件1起,已进行整改,对2人分别给予提醒谈话、记过处分。

坚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以公安机关职责履行为基础,以民生实事为牵引,以“百警连万家”活动为抓手,以群众满意、社会稳定为目标,着眼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民生难事,不断提升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满意度,树立人民公安为人民的良好形象。截止目前,主动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共121件,推出便民利民二十条措施,推进便民措施落到实处。

局党委于6月3日召开党委扩大会议,通报了全局顽瘴痼疾整治情况,班子成员对整治效果分别作出承诺。

现将甘泉县公安局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整治成果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受理电话:0911—4224212

甘泉县公安局

2021 年 6月9日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举报方式

根据中央关于开展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部署和省委安排,陕西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第六指导组对我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开展驻点指导。指导组进驻期间设立值班电话:0911-2895666;邮政信箱:延安市宝塔区A013邮政信箱。指导组受理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受理信电截止日期为6月中旬。指导组主要受理反映我市及所辖县(市、区)党委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机关和监狱政法干警问题的来信来电。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问题,将按规定交由有关部门处理。(来源:甘泉县公安局)

编辑:冯    杰

审核:魏梦琦

[责任编辑:赵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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