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实施玉山县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工作,进一步提高农村“法律明白人”骨干法治意识和依法调处、化解民事纠纷的能力水平,有效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推动农村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氛围。11月13日上午9时,在玉山县委党校三楼报告厅举办了一期玉山县农村“法律明白人”骨干培训班,培训班由玉山县司法局局长赵东青主持,玉山县人大副主任、玉山县法律明白人领导小组副组长曾中华作开班动员,来自16个乡镇共计232名“法律明白人”骨干参加培训。
此次培训班的内容有人民调解法、婚姻法和继承法共四部法律法规,分别由封延森律师、陈光信律师和县委党校叶迎月教师主讲。
首先,曾主任围绕办本次培训班的目的意义、如何保障及发挥“法律明白人”骨干作用等三个方面作了很好的开班动员讲话,并希望各乡镇“法律明白人”骨干扎根农村、深入民众,切实发挥骨干示范作用,为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经济发展出力,为全面推进法治玉山建设贡献力量。
其次,进行了农村“法律明白人”庄严宣誓:“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信仰法治,维护法律尊严,遵守法律,做到心中有法、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宣传政策法规、引导法律服务、化解矛盾纠纷、参与社会治理,为构建和谐平安法治玉山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全体参训人员享受着这一刻的荣誉,只因他们能够自豪地说出:“我,是‘法律明白人’!”同时他们也从这份荣誉中感受到厚重的责任感,激发了他们努力学习法律知识的动力,努力成为一名合格的“法律明白人”。
最后,赵局长指出要切实提高自身专业素质,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骨干就是农村义务法治宣传员、人民调解员、维稳信息员和法律服务联络员的“四员”作用,为村民“两委”班子当好法律参谋,保障农村基层稳定。同时还提出两点要求:一是全体与会同志要静下心来、用心学习,不迟到、不早退,更不缺席;二是做好“辐射”,培训结束后要及时认真组织本镇、本辖区“法律明白人”培训,充分发挥骨干“传、帮、带”的作用,以“点”带“面”,以一人带动全家、以一批人带动全村,从而实现全县农村农民法律素质的整体提高。(作者:吴成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