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基层网讯:2021年5月15日13时30分许,志丹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杏河中队接到指挥中心指令称:在志丹县杏河镇乱堡子路段发生交通事故需要出警。接警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
经现场勘查:驾驶人郭某驾驶的陕J1***0号轻型普通货车在弯道处不按规定会车,与刘某驾驶的陕A5***3号小型普通客车相撞,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交通事故。驾驶人郭某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之规定,驾驶员郭某负此次交通事故全部责任。
交警提示:山区道路由于路面较窄,弯道多,车辆行经狭窄道路时,谨慎驾驶,遇到弯道要提前减速,提前鸣笛或变换车灯提醒对向来车,并注意观察前方是否有来车,必要时停车让行,确保行车安全。(来源:志丹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