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网讯(王燕、陈冰)耕地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面对中国耕地严重不足的严峻形势,采取各种措施,预防和消除危害耕地及环境的因素,稳定和扩大耕地面积,维持和提高耕地的物质生产能力,预防和治理耕地的环境污染,是保证土地得以永续和合理使用,稳定农业基础地位和促进国民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
近期河北省秦皇岛市昌黎县朱各庄镇上庄村村民举报反映有人承包耕地后,把庄稼毁掉,树木砍掉,灌溉耕地机井废掉,把耕地层上的好土取走挖成大坑,再用拉回来的建筑固废和黑臭淤泥回填,实施偷梁换柱,严重破坏耕地的行为。据当事人交待当事人是经营倒卖固体垃圾的,前不久打起了耕地的主意。
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根本,容不得半点闪失。《条例》明确规定,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耕地应当优先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生产……不仅明确了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是保障粮食安全的“底线”,侵占不得,更进一步拓展了土地用途管制的重点和内容。
特别需要关注的是,《条例》加大了对破坏耕地、拒不履行土地复垦义务等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增加耕地“非粮化”的处罚规定,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切实保护耕地,进一步筑牢了耕地保护的法律网。
昌黎县环保局和镇政府接到举报后,对破坏的耕地现场进行了核实取证并通知当事人,目前当事人已被立案调查,后期将调查结果与处罚结果进行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