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石县针对建设企业在项目建设时出现违法违规超范围使用林草地行为、临时使用林草地手续办理流程不清晰、取消收取临时使用林地植被恢复费后如何有效保障植被恢复质量效果等问题。出台《灵石县建设项目临时使用林草地管理规范(试行)》,全力提升林草行业服务保障能力。
一是主动办理审批手续。为建设企业在项目征地周边范围办理临时使用林草地手续,将审批前移,减少了企业因建设施工产生违法违规使用林草行为,有效解决项目用地施工过程中产生的违法违规超范围使用林草地的问题,减少企业处罚记录,为企业不仅节约了资金,还防控了潜在的法律风险,优化了营商环境。
二是先行建设基础设施。手续办理完毕后,企业可以先行进行项目建设所需的如堆料场、加工车间、预制场等基础性工作,加快了项目建设进度,缩短了项目建设周期,节约了项目建设的时间成本。
三是公开透明手续流程。明确了办理临时使用林草地手续流程,促进各类建设项目临时用林用草审核审批工作透明化、规范化。
四是实行专项管理制度。建立植被恢复资金专库,实行“三专”管理,有效督促企业认真履行国家林草局2023年第13号公告的规定。
五是严格把关植被恢复。一些临时使用林地上原有植被,林木品质不高、生态功能较弱,通过严格把关企业植被恢复方案做到方案设计“优结构”,造林选种“提景观”,实施过程“保质量”,管理养护“达成效”,保障了植被恢复质量效果,提升了林业品质和效益。(张永祥/李晨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