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上午,晋中市农业农村局渔业站站长杨凌云、高级工程师孙毅一行对灵石县境内汾河禁渔工作进行督导。
灵石县农业农村局水产站站长皇甫鹏飞对近期开展的汾河流域禁渔工作进行了汇报。按照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实行2024年禁渔期管理的通告》(山西省农业农村厅通告〔2024〕2号)文件要求,4月1日汾河禁渔期活动开展以来,灵石县共出动执法人员10人次,悬挂宣传横幅10余条,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查处非法垂钓1起,对垂钓者讲解禁渔的相关法规政策,劝说其到规定的垂钓场所活动,确保禁渔工作落到实处。
今后,灵石县将继续全面落实省、市关于对汾河流域实行禁渔期制度的通知, 一要加强禁渔期政策宣传,提高群众保护渔业资源和维护汾河流域生态环境的思想意识;二要进一步做好渔业安全生产工作,加强水产养殖用投入品使用的监管力度,推动灵石县渔业高质量发展和汾河流域生态文明建设。(梁志勇)